主人公叫周霆林落的是《不做沪爷的金丝雀后,他爱我入骨》,这本的作者是忆初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1周霆帅气逼人,是天之骄子。而我卑微不起眼,还需要陪酒讨生活。因为他简单的一句话,我心甘情愿地跟了他七年。酒精上头时,他说:“我这颗心非你莫属。”但我知道他要订婚了,对象是与他门当户对的豪门千金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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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霆帅气逼人,是天之骄子。
而我卑微不起眼,还需要陪酒讨生活。
因为他简单的一句话,我心甘情愿地跟了他七年。
酒精上头时,他说:“我这颗心非你莫属。”
但我知道他要订婚了,对象是与他门当户对的豪门千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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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跟周霆在一起的第七年,我第一次“无理取闹”跟他提出结束这段关系的想法。
当时他刚结束应酬回到家,闻言松领带的手一顿,一双好看的眸子望过来时带着淡淡的审视,似乎是在辨认话里有几分认真。
对啊,我们陪伴彼此这么多年,平常只有他冷落我,教训我的份,我在他面前只有乖巧听话,克己守礼,更别提主动走人了。
他冷声问我:“给个理由。”
我如实回答:“听说你马上就要订婚了,恭喜。”
周霆要结婚的消息,是他好兄弟陆钦州无意说漏嘴我才知道的。
当时我整个人犹豫被拖进零下的冷冻室,浑身发凉,脑海中不断回放着那句话,周霆要结婚了,他要结婚了。
可我表面上依旧波澜不惊,就连手上的动作都没有停顿。
或许,这就是我跟着他七年里,学到的唯一的东西:喜怒不形于色。
可这次周霆没有像往常一样表现出无所谓的神情,反而脸色微沉,站在原地保持刚才的动作将近三分钟,直到我开口叫他才缓过神。
丢下一句“你自己好好考虑”就推门而出。
后面的日子里,他未婚妻林落来找过我一次。
那时我正想着,反正用不了多久我再和周霆见面时,对彼此都是陌生人了,所以放弃身材管理,一口气点了三份炸鸡。
这样做便导致我与她初次见面就输得一塌糊涂。
林落穿着某大牌的连衣裙,曲线完美,卷发随意撒在身前,口红虽不是攻击性很强的正红色,却极具气质。
见她的第一眼,我就能明显感受到蔑视,因为她从进门开始就没有拿正眼看我。
她坐下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包里拿出一张支票和一支笔:“金额随便填,填完之后就请唐**离开我未婚夫。”
那画面像极了电视剧里原配打发小三。但丝毫没有觉得羞愧。
笑着把支票推回去:“抱歉林**,我只收周先生的钱。”
这话换作谁来听,也许都有点挑衅的味道。
但我说得一字一句都是实话。
我和周霆之间向来做的都是钱货两清的交易。
我拿他的钱属于劳动所得,问心无愧。
她桃花眼向上一翻,嗤笑道:“唐**,我希望你明白,女人最重要的就是那张脸。”
“我劝你,给自己留点脸面。”
“好好想想,你有哪一点是配得上他的?”
我礼貌微笑,起身送客。
其实不用她说我也明白,我和周霆是云泥之别。
等他回来,转给我一笔可观的数额打发掉我,那时候我就会捂着仅存的脸面离开了。
然而接下来的一个月内还没等我见到周霆本人,倒是先见到了他和林落手拉手进入酒店的画面。
画面里男人身材修长,衣角被风吹起,看得出天气很冷,他似乎很怕身边的人着凉,还特意将人半拥在怀里。
这个动作使得林落看起来更加娇小可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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