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等等!”秦煜叫住罗希,在罗希惊慌的目光中,伸手将雨伞收回来。等罗希离开后,秦煜瞧着神色感激的小姑娘,大发善心的开口教育“这种造谣者,不要捂住自己耳朵,要撕烂他们的嘴!”沈若水轻声附和“不要捂住耳朵,要撕烂他们的嘴?”...
“对女士动手,可不是绅士行为!”
秦煜松开罗希的胳膊,微微看了眼沈若水,发现沈若水安然无恙,眼神里再次闪过笑意,这个小姑娘真的是见一次让自己意外一次。
第一次见,她在雨中落魄失落走着,如同无家可归的流浪猫。
第二次见,她在厕所里,看着娇小玲珑的她竟然动手把人家打的狼狈不堪。
这是第三次,她竟然又和一位男士动手。
秦煜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,该说这小姑娘冲动呢,还是不安分呢。在秦煜自小接触的女性中,都是优雅的精致的,沈若水却截然不同,就像是一抹浓烈的红。
其实刚刚秦煜是在车里,让昌伯下来拿雨伞就好,但是当他从奶茶店玻璃窗瞧见沈若水将奶茶直接扣到男人头上时,秦煜就已经退开车门下车。
“还好吗?”秦煜询问道,眼神很平静,关心的话似乎也只是客套和礼貌。
但不论如何,秦煜的的确确救了她,沈若水摇摇头,还好秦煜出现的及时,不然她也许真的会受伤。
“装什么贞洁烈女!在学校里清高的很,原来私底下早就榜了个男人!”罗希看了眼秦煜,一眼就能看出秦煜身价不菲。
这个世界,很多男人都是这样,得不到就诋毁。
“你乱说什么!”沈若水连忙反驳,其实沈若水早就习惯了那些人对自己的造谣。
小时候大家造谣她会带来厄运,所以父母才会遗弃她。青春期,女士们造谣她私生活混乱。如今读大学了,背地里也有很多人造谣她有金主包养。
沈若水小时候也曾据理力争过,但后来发现,无济于事,她慢慢的就不再理会。可现在罗希造谣的对象是秦煜,是个帮助她两次的好心人,她自然不能容忍。
“假清高什么!你一直不答应做我女朋友,是因为早就有人包养了是不是?装的倒是挺像的!”罗希伸手摸了下脑袋上的奶茶里的珍珠,看着沈若水的目光从爱慕变成厌恶。
秦煜微微皱眉看着这样一幕,瞧着沈若水神色不甘的模样,倒是有些心疼起这个小姑娘。
和自己妹妹差不多的年纪,可自家妹妹自小就没人敢这样造谣侮辱,可这个小姑娘每次见了,似乎都是自己一个人抵挡风雨。
“造谣中伤严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!”秦煜声音不急不缓道,顺带询问“需要我的律师团队吗?”
此话一出,罗希这才慌了神,只是随口的造谣,却没料到竟然有着这样的后果,他好不怀疑面前这位先生有着顶级的律师团队。
沈若水还未开口,罗希就连忙道歉“对不起啊,是我不好,我就是一时气昏了头,我先走了!”
说着,罗希准备灰溜溜的离开,哪怕身上都是奶茶渍,却也不敢对沈若水发脾气。
“等等!”秦煜叫住罗希,在罗希惊慌的目光中,伸手将雨伞收回来。
等罗希离开后,秦煜瞧着神色感激的小姑娘,大发善心的开口教育“这种造谣者,不要捂住自己耳朵,要撕烂他们的嘴!”
沈若水轻声附和“不要捂住耳朵,要撕烂他们的嘴?”
沈若水自小没有父母,她在外面哪怕受了欺负也不敢告诉外婆,能够动手解决的就直接动手解决,不能解决的就受着忍着,从来没有人教过她这样的反击方式。
沈若水的眼神在慢慢变得越来越亮,她重重的点头。
是啊,凭什么那些人只用简单的一句话就造谣,而自己身为受害者却需要委曲求全。
瞧着小姑娘一点就通,秦煜倒是有几分欣赏。
“那个,今天谢谢你了!”沈若水感激道。
秦煜露出淡淡的笑意,伞已经到手,他此时应该离开才是,但也许是小姑娘瞧着娇娇软软的挺招人疼的,又或许是因为这几次不一般的相遇,让秦煜难得大发善心。
“去哪里?我送你!”秦煜说道。
沈若水原本是该拒绝的,但瞧着秦煜已经打开奶茶店的玻璃门,沈若水就只能跟上,也发现秦煜其实是有些强制的。
昌伯瞧着自家先生把人家小姑娘都给带上车,心里是极为诧异的,要知道这辆车,除了家里那位表小姐和夫人外,真的是没坐过其他女性。
沈若水说了地址,昌伯一边开车一边细细的打量后面的沈若水,越看越觉着顺眼,坐在高大修长的秦煜身边,更显得小鸟依人,甚至昌伯还觉着挺般配的。
车子缓慢的行驶在马路上,秦煜原本正在和下属打电话,突然闻到一股很淡的梨花香。
秦煜抬眼看了眼身边的沈若水,他可以肯定自己车上没有别的香味,昌伯更不会用这样的香水,而他对这股梨花香很在意是因为,他很喜欢梨花,而那晚和他缠绵的女人他迷糊中没记得面容,但却记得那个女人身上也有着一股梨花香,和沈若水身上的香味很相似。
结束通话,秦煜看似无意的询问“家中妹妹最近要过生日,她嚷嚷着要香水,我对这些没有研究,看你们年纪相仿,你有什么推荐?”
看似温和有礼的询问,但对于秦煜而言,却是少有的和一个小姑娘搭话。
沈若水没有怀疑什么,她摇摇头“真是不好意思啊,我对香水一窍不通!”
沈若水很想帮秦煜,但她自小连最起码的温饱都困难,又怎么会有闲心去研究什么香水呢。倒是瞧着秦煜对自己妹妹这般在乎,沈若水心底升出一丝丝羡慕来,有这样的兄长,想必那位姑娘一定很幸福。
“这样啊,我觉着你用的香水就挺不错的!”秦煜试探道。
“嗯?我没有喷香水啊!”沈若水想了想似乎明白了什么,连忙从包里掏出一个小香囊,里面散发着淡淡的梨花香。
“你说的应该是这个,我们家后院有一颗很茂盛的梨花树,每年外婆都会采摘很多梨花给我们制成香囊随身携带!”沈若水扬了扬手中的香囊,虽然布料很简单,但上面绣着的梨花却格外雅致。
其实沈若水没有说的是,外婆不仅仅会用梨花制成香囊给沈若水用,甚至会用梨花给沈若水泡澡。
外婆曾说:她的孙女们,也要和别的姑娘一样香喷喷的。
近在咫尺的美丽容颜,清新淡雅的梨花香,向来清冷又克制的秦煜,竟然有了一种错觉。那晚那个和自己缠绵的女人,会不会就是面前这个小姑娘。假设的事情,毫无证据的事情,秦煜向来不会去揣测,可此时秦煜却有了一种荒诞的想法。...
近在咫尺的美丽容颜,清新淡雅的梨花香,向来清冷又克制的秦煜,竟然有了一种错觉。
那晚那个和自己缠绵的女人,会不会就是面前这个小姑娘。
假设的事情,毫无证据的事情,秦煜向来不会去揣测,可此时秦煜却有了一种荒诞的想法。
如果那晚的女人是面前这个小姑娘,似乎也没那么难以接受,甚至还多了层期待。
秦煜隐隐约约记得,那晚自己中药后已经恍惚,药效的作用让他瞧不清那个女人的相貌,但依稀记得那个女人的颈脖锁骨靠下的位置,有着一颗很美丽的红色小痣。
秦煜看了眼沈若水,她穿着圆领T恤衫,别说锁骨靠下的位置了,就连锁骨都没露出来。
“修先生?”沈若水拿着香囊狐疑的看着秦煜,不明白为何秦煜盯着自己,若不是秦煜三番两次的帮了自己,沈若水都以为秦煜不怀好意了,毕竟他盯着自己的位置有些尴尬。
“抱歉,我走神了!”秦煜露出歉疚的笑意。
很快车子就将沈若水送到医院门口,秦煜瞧着沈若水下了车,独留车内淡淡的梨花香。
兀自一笑,他真是昏了头了,竟然会以为沈若水就是那晚的女人。
“先生,您对这位卿小姐好像不太一样!当真不是喜欢人家小姑娘?”昌伯开着车,隐隐打趣道。
到了秦煜这个地位,其实很少有人敢和他说笑,但昌伯不同,他不仅仅是秦煜的司机、生活助理,更是自小就照顾秦煜的长辈,而秦煜也从未将昌伯当成一个下属看待,相处之间多了几分从容和随和。
秦煜笑了下,笑容中带着无奈。
“昌伯,只是好奇而已!”秦煜淡淡说道,他很少对什么人好奇,但沈若水是个例外。
“人们都说一段感情的开始,就是从好奇开始!”昌伯笑的一脸褶子。
“不会!”秦煜很坚定的回答,也许对于旁人而言,好奇会转变成爱慕,但秦煜不同,他有着异于常人的克制和冷静,他也从来不信什么所谓的爱情,哪怕他的父母其实很恩爱。
昌伯笑容收敛了下,突然叹了口气“也是,您和林家的婚约还在,且您的清白还给了一个不明身份的女人!”
秦煜看了眼开车的昌伯,别以为他没听出昌伯语气里的幸灾乐祸,这人老了,怎么越来越顽皮了。
说到这,哪怕是向来无所不能的秦煜也觉着头疼,林家那边好处理,就是那晚的女人,就和人间蒸发了一样。
其实对于秦煜而言,那个女人没有让自己负责,两人也都是因为中了药,这免了秦煜很多麻烦。
但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,对于拿走自己清白的人都是有些介意的,哪怕是秦煜也不例外。
秦煜自小身边围绕着数不尽的漂亮女生,读书的时候收到的情书更是能堆满几间屋子,但天性如此,秦煜对于那些靠上来的女人从不会交往。
国外女性热情大胆,秦煜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交往,在得知自己身负婚约后,更没有想要发展一段恋情的准备。
但人算不如天算,他守身如玉这么些年,竟然因为中了药和一个连相貌都不知道女人发生关系,秦煜这心里还是挺不舒服的。
“林家那边,抽个时间解决了吧!”秦煜说道。
但秦煜怎么也没料到,他还没抽出时间来和林家商议婚约的事情,他的老妈就坐不住了。
修夫人眼看自家儿子都二十九了,别的男人在这个年纪,不是交往了数不尽的女朋友,就是早就有着固定床伴,只有她儿子就和出家了一样,身边连个母的都没有,当妈的可急坏了。
一开始,修夫人还挺自豪的,自家儿子洁身自好,可都这个年纪了,还是一副清心寡欲的模样,修夫人都要怀疑自家儿子是不是有什么隐疾。
如今听闻林家那位千金也二十多岁,修夫人觉着两家的联姻该提上日程了。
当林墨收到林家的意思,林墨自然不敢怠慢,虽然林家是个小豪门,但和财阀世家修家相比,那无异于是蚂蚁和大象的区别。
“小语啊,听闻修家那位长子回来了,你如今也将近二十四了,这婚约的事情该考虑考虑了!”趁着晚饭的功夫,林墨提及此事,脸上是喜色。
毕竟,能够和修家联姻,那是林家的造化,也可以为林家带来可观的利益。
林家和修家的婚约也是偶然,当年林家老爷子无意中救了修家老爷子一命,老一辈的就爱约定婚约,可惜他们都生了儿子,这联姻的事情就落在孙子这一辈。
“爸!”林语放下筷子,神色激动又惊恐“我才不要嫁!”
不怪林语这样抵触,圈子里都知道修家那位大佬不仅仅年纪大,相貌更是丑陋,听闻还不能人道,最重要的是,大家都在传他有着暴力倾向。
林语之前就为此事惴惴不安,但那些年修家长子都在国外,她也没当回事,可如今突然被提及婚约,林语自然是不愿的。
林语喜欢的是温柔的帅气男生,可不是一个相貌丑陋的老男人,哪怕修家再怎么家大业大,林语也不肯放弃自己的幸福。
“胡闹!修家别说在平城,就是国内,哪个家族能够比的上修家,多少名媛削尖了脑袋想要进修家的大门,你竟然还不愿嫁?”林墨气的将筷子重重放下。
林墨的确很宠这个女儿,但他是个有野心的男人,修家和林家只要联姻成功,林家势必会更上一层楼。
“爸!小语她不愿意!那个修先生听闻都快三十岁了,长的一言难尽,你这不是推小语进火坑吗!”林茗跟着抗议道。
就是简嘉也微微有些动摇,毕竟关于修家长子的传闻,她也是听过一些。
“都是些无稽之谈,男人要那么好的相貌做什么,别整日里信那些谣言!”林墨训斥道。
“反正我不嫁!”林语耍起小性子,筷子一放就跑上楼。
林墨气的脸都黑了,却又拿这个女儿没办法,此时他瞧见饭桌上没有亲生女儿沈若水的身影,询问道“玥玥人呢?”
“打电话说有事晚点回来!”简嘉解释道。
此时林墨窝火,将怒气转移“女儿家的别整日晚归,回来后和她说道说道!”
说着,这晚饭也吃不下了,转身进了书房,但林墨心里却从未动摇,这联姻势必要进行。
“我看未必,毕竟那林语占着的可是修家那位未婚妻的身份,林家有这样一位女儿,今后还不是和修家搭上了线!以后可不得扶摇直上!”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,而此时身为今天宴会的主角,沈若水坐在酒店房间里,由着母亲为自己换上精致的礼服,这也是沈若水第一次穿礼服。...
比起林语和修家联姻的事情,林家如今有另外一件事情近在咫尺。
那就是介绍沈若水的宴会已经越发临近,因为林家别墅场地并不足够宽敞,故而林墨将宴会放在酒店举行。
宴会厅里点缀着漂浮在半空中的氢气球,靠左的位置已经有一长排餐桌,上面摆放着五颜六色的酒水和精致可爱的糕点,还有可以饱腹的晚餐。
不少宾客已经陆陆续续前来,不论是场景布置还是美食酒水都是请的专业团队安排的,宾客们带着浅笑、端着高脚杯低声交谈。
今天的聚会也来了不少豪门千金和夫人,女人最爱聊八卦,而此时大家聊的最多的就是今晚的主角。
“这林家也够糊涂的,这么多年抱错了孩子都不知道,给别人养了这么多年女儿,真是够呛!”一位身着紫色长裙的贵妇以手遮挡唇边的讥笑。
“可不是嘛,这么些年,这林家把那个林语宠的不得了,如今想想,这不是笑话吗?”
“我可听说了,虽然这正主回来了,但林家对林语的宠爱依旧呢!”
“不会吧,亲生女儿都回来了,竟然还宠着个霸占身份的养女?这林家也太奇葩了吧!”
“我看未必,毕竟那林语占着的可是修家那位未婚妻的身份,林家有这样一位女儿,今后还不是和修家搭上了线!以后可不得扶摇直上!”
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,而此时身为今天宴会的主角,沈若水坐在酒店房间里,由着母亲为自己换上精致的礼服,这也是沈若水第一次穿礼服。
“妹妹可真好看!”林语站在房间里,瞧着沈若水坐在那里,明明自小苦难,可此时盛装打扮的沈若水,无人能够怀疑她千金小姐的身份。
沈若水不语,她现在和林语也算是撕破了脸皮,着实不想和她再来一场虚情假意的表演。
简嘉满意的点头,不得不说,这人靠衣裳马靠鞍,此时沈若水坐在这里,让身为母亲的简嘉都有些怀疑,沈若水就像是自小就生活在上流社会一般,周身没有一点小家子气。
“一会你只要微笑出现就好,莫要惊慌!”简嘉安抚道。
沈若水点点头,哪怕她表现的再怎么冷静,也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场合,其实心里还有些不太适应。
沈若水很清楚,等会自己出现在宴会里,从今以后她就会成为林家千金,只是,心里似乎并没有那么期待。
林语站在一旁,看着向来眼里只有自己一人的母亲,一直在安慰沈若水的情绪,嘱咐沈若水,心里那股嫉妒又爬上心头。
林语不声不响的走出房间,来到属于自己的房间后,故意拨通了林茗的电话“小茗...我好像不舒服...”
林墨在厅内游刃有余的和每一位来客凯凯而谈,举手投足都是客套,他的眼神时不时的投向宴会厅的入口处,期待来人出现。
可惜,从始至终,修家都未曾来人,虽然林墨早就有所预料,但依旧觉着可惜。
修家前些年发展海外生意,在平城显少露面,而且修家平日里本就低调,一般的小宴会自然难请。
只是林墨以为修家会顾及两家联姻的关系出现,看来还是自己想多了。
“听闻林总女儿乃是礼知大学的,真是厉害啊,我那女儿可是考了两年都没考上!”黄总笑着走到林墨身前夸赞道。
一听这话,林墨也微微骄傲的笑了下“哪里哪里,我那女儿就是有点小聪明,哪里能和黄总家的千金相比!”
如果说林墨对于沈若水自小成长的环境、本身的脾气都不满意,但他唯独对沈若水就读的学校很满意,毕竟礼知大学的录取分数很高,哪怕是上流社会很多家的孩子都考不上,当然,沈若水就读礼知大学的消息也是林墨故意放出去的。
瞧着时间已经差不多了,林墨走上台,他拿着话筒,笔挺的西装让他瞧着格外儒雅又成熟。
“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赏脸前来,当年医院疏忽抱错了孩子,导致我的亲生女儿流落在外多年,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,如今孩子终于找到,今后,我将拥有两个女儿,今天特邀大家前来,也是希望大家见证孩子的归来!谢谢大家!”林墨的声音透过话筒在宴会厅里播放。
此时灯光师将灯光打在入口处,大家都好奇的投去目光,想要瞧瞧那位流落在外的林家千金是何模样,毕竟林夫人当年未结婚时可是有着一副好相貌。
一道身影落在灯光中,等众人瞧清沈若水的面容,多少人忍不住倒吸一口气。
一身淡绿修身长裙,长裙裙摆处是层层叠叠的荷叶,绸缎的深绿,青涩又高贵。相貌全方位都是卓越的,哪怕在美女如云的上流社会也可以脱颖而出,鹅蛋脸线条流畅,隐隐可见的下颌线骨骼线条,鼻子比例非常好,最出众的还是那双眼,清新又沉郁,初看优雅,复看冷艳。
听着众人惊艳的声音,林墨眼神里闪过满意,这才是他林家的千金小姐!
“林叔!”一位二十五岁左右的男人笑着和林墨打招呼。林墨脸上连忙挂上和颜悦色的笑意,连忙举起酒杯碰了碰“是日和啊,长的越来越帅了,林叔差点都认不出来了!”“林叔倒是未曾变,还是那样!”章日和笑着说道。...
沈若水目光平静,如同一只白天鹅般慢慢朝台上的父亲走去。
但是脑子里却都是刚刚的画面,原本,是该由母亲和弟弟林茗陪着自己出场,是为了缓和沈若水紧张的心情,也是为了让众人瞧见林家对她这位刚回来的真千金的重视程度。
但就在要上场的前几分钟,林茗却说林语不舒服,原本自己挽着的母亲急急忙忙的就朝林语房间跑去,甚至忘记了沈若水接下来要面临什么。
沈若水缓慢的走到父亲身边,高跟鞋磨的脚疼,沈若水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难受。
沈若水挽住父亲的胳膊,就在林墨准备向大家介绍沈若水时,林茗却是紧张的跑进大厅,朝着父亲喊道“爸!小语昏倒了!”
一句话,让原本准备将沈若水介绍给大家的话消散,林墨连忙询问“怎么回事?快送去医院!”
说着,林墨就想要下台去看看女儿如何了,但瞧着这么多宾客还在,林墨只得停下脚步,嘱咐儿子“让司机连忙送小语去医院,有什么事赶紧给我打电话!”
林茗点点头走了,而此时林墨也没什么心思去介绍自己刚找回的亲生女儿,一直笑着和大家攀谈。
沈若水就那么孤零零的站在林墨身后,甚至,大家都还不知道她叫什么。
沈若水能够感受到很多人朝自己投来同情的目光,毕竟,在介绍自己亲生女儿的宴会上,母亲和弟弟未曾出席也就算了,还因为养女生病坏了流程,是个人都能看出沈若水的不受宠。
“啧啧,这个林家千金真是漂亮,比她妈妈都要出色,可惜了!”角落里,一群富太太们讨论着。
“是啊,可惜了!哪怕找回了,可这简直没法和养女相比!”
“这林语昏倒的也太是时候了,哪有这样巧合的事情,难不成林家看不出来?”
“就林墨那个老狐狸能看不出?不过是偏爱养女罢了!真是奇了怪了,我要是有个这样漂亮的丫头,早就供起来了,怎么林家反而还对占着自己亲女儿的养女这样在乎!”
沈若水如同个人偶娃娃般跟在父亲身后,偶尔父亲也会朝人介绍身后的女儿,但沈若水发现,父亲将自己介绍的大多都是那些富二代们。
心里升起一股凉意,她想,她明白父亲的意思了。
所以当一个梳着油头的男人想要沈若水的联系方式时,沈若水直接拒绝道“不好意思,我不怎么用手机!”
这是一个很蹩脚的理由,但大家都明白她的意思,她不喜欢面前这个男人,更不喜欢他看自己的目光,充满下流。
男人愣了下,只是最先开口的却是林墨,他哈哈一笑“我这女儿就爱说冷笑话,你们年轻人自然该多多联系!”
“爸...”沈若水看着父亲,眼神里都是抗拒。
林墨伸手拍了拍沈若水的肩膀,低声对沈若水说道“玥玥,你忘记你答应爸爸什么了吗?”
抗拒变成无力,想起前几天外婆才刚出院,医生也说要尽快养好外婆的身体,手术越早越好。
沈若水没有说什么,脸上挂上虚假的笑容,给了男人一个假的电话号码。
“林叔!”一位二十五岁左右的男人笑着和林墨打招呼。
林墨脸上连忙挂上和颜悦色的笑意,连忙举起酒杯碰了碰“是日和啊,长的越来越帅了,林叔差点都认不出来了!”
“林叔倒是未曾变,还是那样!”章日和笑着说道。
“玥玥,这是你章叔的儿子章日和,你叫一声章大哥就行!”林墨连忙将女儿拉到身边,热情推销的模样不像是一位商人,更像是妓院的老鸨。
“卿小姐是吧?我以前也是礼知大学的!”章日和笑着朝沈若水伸出右手。
沈若水看了眼面前的男人,比起那些落在自己身上粘腻的不怀好意的目光,面容这位的目光就干净的多,只是简单的欣赏,没有任何亵渎之意。
他穿着得体的黑色西装,单眼皮看着极为温柔,轮廓柔和,弯弯的月牙眉,饱满的卧蚕,笑起来充满感染力,整个人看上去非常有亲和力,没有一点攻击性,让人有着一种阳光又可靠的感觉。
“章大哥!”沈若水开口道。
章日和含笑看着面前的女人,不得不说,他从沈若水出现的那一刻,目光就充满了惊艳,初看优雅,可现在仔细打量又觉着冷艳。
“你章大哥当年在学校的成绩可是名列前茅,你要是以后有什么学业上的事情不明白的,可以请教你章大哥!”林墨笑着说道。
他能够看出章日和看沈若水目光里的惊艳,这是林墨乐于见到的。毕竟章家这些年发展的日益快速,林家已经追不上,如果章家和林家能够联姻,那么章家势必能够拉林家一把。
林墨说着让两个年轻人聊,自己又去招待别的宾客。
沈若水和章日和站在那,沈若水神色带着几分尴尬,她并不是一个善于交谈的人,更何况父亲的举动那么明显,她觉着自己就是案板上的一块肉,谁出钱多就可以买。
沈若水也在心里越发坚定,不论林家能够给自己多少财富,她都要逃离这里。
如果可以,她宁愿她的亲生父母只是一对简简单单的夫妇,而不是这样的父母,一个不够爱自己,一个却将自己当成商品。
“卿小姐是不是觉着挺尴尬的?”
就在沈若水胡思乱想的时候,章日和却是轻声一笑。
说着,杨浩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,直接扔在沈若水身上。红通通的钞票重重砸在沈若水胸口起伏的位置,此时此刻,沈若水突然想起秦煜告诉自己的话:要撕烂他们的嘴。杨浩瞧着沈若水低着头看着地上的金钱,看不清表情,以为沈若水是被自己给的钱给震惊到了。...
“啊?”沈若水不解的看着章日和笑容温暖的脸庞。
章日和看着懵懂的沈若水,心口有些发痒。他已经二十五岁,交往过几个女朋友,但是最后都不欢而散,但是沈若水却是章日和第一个一见就觉着喜欢的女人。
“林叔这人向来如常,他这模样就像是让我们相亲一样,别说你尴尬了,就是我也尴尬!”章日和笑着,眉眼弯弯没有任何攻击性。
有些事情,不说出来就很别扭,可一说出来,似乎也没那么尴尬了。
沈若水跟着笑了起来,眉梢带着点点娇憨和风情,看的章日和眼神越发温柔。
“抱歉啊,我爸真的很过分!”沈若水无奈的耸耸肩。
“没关系,反正我也不想应酬,正好躲清闲了!”章日和说着,又询问道“你是礼知大学的学生,那么你们的导师是?”
林墨时不时的打量角落里的女儿和章日和,瞧着女儿和章日和相谈甚欢,林墨神色带着满意。
如果这个女儿能够嫁入章家,那么他倒是要高看沈若水几眼。
沈若水和章日和聊了会,章日和善谈又幽默,和他聊天很轻松,两人站在一起的身影也让很多人觉着极为般配。
有人悄悄拿起手机拍了张照片发送,很快医院里的装病的林语就收到好友杨佳发来的消息。
“小语,你姐正在勾引章日和!”
当林语瞧着这条信息,看着杨佳发来的图片里,章日和神色温柔低头正浅笑着,两人四目相对,似乎郎有情妾有意。
林语气的将枕头扔在地上,骂道“不要脸!”
她喜欢章日和不是一天两天了,章日和相貌帅气为人温柔,是林语一直爱慕的对象,但她身上有婚约,哪怕喜欢章日和也不能做什么,可是当她瞧见自己一直喜欢的男人却对沈若水有心思时,她怎么忍得了。
林语直接给杨佳打了电话“小佳,你帮我个忙好不好?”
杨佳挂断电话后,看了眼身边眼睛发直的兄长,有些恨铁不成钢,秉承着姐妹情大过天,杨佳拉了下兄长的衣服“瞧你那样,口水都要出来了,这要是真喜欢,我带你去认识认识,我可是听说这个沈若水私生活乱得很,以前在贫民窟那种地方长大的,男人都不知道多少个了!”
杨浩一听,原本是倾慕的目光瞬间变成了猥琐,目光从沈若水的脸颊慢慢往下。
沈若水趁着父亲没注意的功夫跑了出来,酒店外面有着一个很宽大的阳台,阳台上种满盛开的蔷薇,外面的空气很新鲜,沈若水站在阳台上看着星空,着实不想回去。
可就是在此时,她听见身后的脚步声,连忙挺直了背。
“你就是沈若水?”杨佳和哥哥杨浩站在沈若水身后,杨佳用嫌弃的目光打量着沈若水,看着沈若水那张过分美艳的脸庞就觉着碍眼。
“我是!”沈若水站在那,身形优美。
“听说你给钱就卖?多少钱一次?”杨佳故意讥讽道,而此时杨浩已经迫不及待的上前,想要去拉沈若水白嫩细腻的胳膊。
“做什么!”沈若水挥开杨浩的胳膊。
“装什么啊!听说你可是贫民窟里长大的,那里的女人不都是给钱就卖的?怎么?真的以为自己回了林家就是千金大小姐了!”杨佳嗤笑一声,话语里的恶毒之意简直诛心。
沈若水看着面前这两位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和少爷,却打从心底里觉着,他们没有什么可高尚的。
杨浩看着沈若水,他向来玩的野也玩的花,此时竟然想要将沈若水压在阳台上做那种事。
“哥,玩得开心!”杨佳眼眸飞扬,给了兄长一个眼神就出去了,顺带关上了阳台的门。
杨佳靠在门里,迫不及待的给林语发了条信息。
而此时,杨浩却在慢慢朝着沈若水靠近,嘴角挂着下流的笑意“别跟老子整那一出,钱给你!”
说着,杨浩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,直接扔在沈若水身上。
红通通的钞票重重砸在沈若水胸口起伏的位置,此时此刻,沈若水突然想起秦煜告诉自己的话:要撕烂他们的嘴。
杨浩瞧着沈若水低着头看着地上的金钱,看不清表情,以为沈若水是被自己给的钱给震惊到了。
杨浩一步步的走近,打量着沈若水姣好的肌肤和身材,嘴里说着下流的话“今天你只要让我高兴了,我以后会多照顾你的!”
说着,杨浩已经站在沈若水身边,闻着沈若水身上不同于普通女人的香气,杨浩深吸一口气,伸手就要去捏沈若水消瘦的下巴。
就在此时,沈若水突然屈膝,重重的顶在杨浩男人最重要的地方。
随着杨浩痛苦的嚎叫声,他双手捂着重要部位,整个人蜷缩在角落里,疼的连话都说不出来。
沈若水拨弄了下脸颊边的碎发,笑的温柔又可怕“不是要照顾我吗?怎么?不行了?”
“贱人!”杨浩挤出两个字,疼的脸颊都扭曲了。
沈若水却是来到杨浩身边,在杨浩惊恐的目光中,抬脚再次踹了杨浩。
“你!你就不怕我告诉林叔!”杨浩威胁道,双手依旧捂着疼痛不已的部位。
听了这话,沈若水却是双手一摊“你去说好了!我到时候就说你想要强暴我,你猜我爸到底信谁?”
杨浩默不作声,他虽然知晓沈若水在林家不受宠,但他好色的名声早就远扬,这次只能认栽。
沈若水转身准备回宴会厅,却突然发现对面阳台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道身影,这就尴尬了。
特别是那道身影的主人,还是沈若水见过几次的秦煜。
“我就不去了!”沈若水停下脚步,脚后跟疼的厉害,她更不想去医院和林语假惺惺的互相关心。林墨看了眼站在那一身绿色长裙的女儿,如同林间精灵般,到底还是没有强求“那行!我一会让司机来接你!玥玥,你和小语都是我的女儿,不要和小语置气!”说完,不等沈若水做出回应,林墨已经离开。...
阳台的距离只有十几米,沈若水可以清楚的瞧见秦煜朝自己点点头。
他一身正式的衬衫西裤,站在阳台昏黄的灯光下,给人一种深邃的禁欲感,板正的身姿,让人觉着规整又松弛。
秦煜将手中的香烟掐灭,他只是和商业伙伴出来吃个饭,中途出来接个电话抽根烟,却没料到竟然看到这样戏剧性的一幕。
在瞧见小姑娘被人欺负甚至揩油的时候,秦煜还准备开口相帮,但秦煜怎么也没料到,这一次小姑娘的表现更加生猛。
瞧着小姑娘那毫不犹豫的顶膝,身为男人的秦煜都忍不住为那人捏了一把汗,也不知道男人的命根子还能不能用了。
但是,秦煜却格外欣赏沈若水的这份态度,比起面对欺负哭哭啼啼,他觉着沈若水的表现更坚强,也让秦煜觉着更生动。
如果说,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在秦煜的眼里都是黑白色,那么沈若水只是凭这几次的相遇,就让秦煜觉着沈若水是彩色的,甚至是浓烈的红色,炽热又灼人,让人想要靠近,如同飞蛾赴火。
沈若水尴尬笑了下,连忙推开阳台的门离开,摸了摸发烫的脸颊,觉着自己每次都在秦煜面前丢尽了脸面。
杨佳瞧见沈若水安然无恙的出来时,神色里带着不解,可此时沈若水只是给了杨佳一个挤出来的笑意,转身进入宴会厅。
宴会已经接近尾声,沈若水站在父亲身边,微笑、陪着父亲送走每一位宾客。
当一切都结束后,林墨看了眼身边美貌惊人的女儿,罕见的夸奖道“今天你做的很不错!”
沈若水只是笑了笑,她不知道父亲这句夸赞,是因为自己真的言行举止不错,还是因为她的美貌会给林家带来利益。
刚夸赞完,林墨就已经急不可耐的朝停车场走去“小语还在医院,你身为姐姐该去看看她!”
哪怕林墨没有在第一时间去医院,但他心里一直记挂着养女。
“我就不去了!”沈若水停下脚步,脚后跟疼的厉害,她更不想去医院和林语假惺惺的互相关心。
林墨看了眼站在那一身绿色长裙的女儿,如同林间精灵般,到底还是没有强求“那行!我一会让司机来接你!玥玥,你和小语都是我的女儿,不要和小语置气!”
说完,不等沈若水做出回应,林墨已经离开。
沈若水面无表情的看着父亲离开,口口声声说着都是他的女儿,可他却从始至终都没发现她脚受伤,却要去看假装昏倒的林语,这份偏袒沈若水想要无视都难。
甚至,他都没有考虑过先送沈若水回家,而是将身穿单薄衣服的清悦留在酒店门口。
好在,沈若水不是孩童的年纪,她庆幸自己没有在孩童的年纪被林家找到,那个时候的她渴望父母,如果被这样区别对待,也许委屈死了,甚至会哭喊着询问。
可如今的沈若水已经二十三岁,她早就不会因为这点事情歇斯底里,她的确渴望亲情,但见到亲情的薄凉后,她很快可以抽身。
如今沈若水将林家千金这个身份当成工作,一份可以换取外婆医药费的工作,这样一想,似乎就没什么难以接受的。
哪怕现在已经是初夏,但夜晚还是有几分凉意。
沈若水走到酒店门口一排椅子坐下,顾不上觉着冷,直接将脚上那双高跟鞋脱掉,而此时高跟鞋的鞋后跟都是红色的血迹。
沈若水低头看了眼,脚后跟的位置早就磨的血肉模糊,瞧着还挺严重的。
就在沈若水活动着酸软疼痛的双脚,一道身影阻隔了灯光,修长的影子覆盖在沈若水身上,等沈若水抬起头。
面前是一只有力宽厚的手掌,掌心是一方叠的整齐的格子手帕。
“拿着!”磁性的声音听不出关心,但举动却是那么的让人心里一暖。
沈若水看着突然出现的秦煜,说了声谢谢后接过手帕,有些自嘲道“似乎每次见到修先生,我都很狼狈!”
手帕带着一股干净到极致的冷冽气息,沈若水拿着手帕轻轻擦拭脚跟后的鲜血,哪怕疼的沈若水眉头紧蹙,却依旧未曾发出任何痛呼声。
秦煜站在那,他微微低垂眼眸看着面前的小姑娘。
其实,以沈若水的年纪,她不能称之为小姑娘,但秦煜比沈若水大很多,瞧着小巧玲珑的沈若水,脑海里总是觉着还是个小姑娘。
他看着沈若水拿着手帕,毫不犹豫的按压擦拭脚后跟的伤口,动作算不得轻柔,一看就很疼,可是从始至终,她都咬紧牙关。
秦煜想起家里的妹妹,哪怕是破了个口子,都要嚷嚷着让全世界的人都知晓,一家人更是嘘寒问暖。
妹妹受到的宠爱和面前这个小可怜形成鲜明的对比,让秦煜觉着沈若水就和路上的流浪猫一般。
“去医院处理下!”秦煜说道,不由分说的已经握着沈若水的胳膊,将沈若水从椅子上拉起。
沈若水一手拿着手帕,赤着脚一脸诧异的盯着秦煜。
可秦煜没有给沈若水拒绝的机会,询问道“可以走吗?”
得到沈若水的点头,他就拉着沈若水的胳膊上了那辆全球限量的豪车。
“我的鞋!”沈若水看着孤零零落在椅子旁的高跟鞋,忍不住嘀咕道。
“不合脚的鞋子,没必要留着!”沈若水说着,开车的昌伯已经将车启动。
明明举动是那样的强势又霸道,偏偏却让人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,这或许就是秦煜的魅力。